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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8届毕业生办理“七校联合办学”辅修证书、双学位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2 点击量:


为保证我校2018届毕业生跨校辅修证书、双学位证书按时发放,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专业并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学生做好以下工作

一、核对信息

我校参加七校联合办学辅修2018届毕业生认真核对七校联合办学网上自己相关数据是否准确(比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辅修专业等),如有错误请于提交照片反馈

二、提交照片

所有申请“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学位证(或辅修证)的2018届毕业生,均需向我校教务处交两寸毕业登记照1张,用于转给辅修学校办理辅修学位证书(或辅修证书)。登记照必须是新华社统一照的照片,确保纸质照片与学位上网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辅修学校、辅修专业、姓名、主修学号。(特别提醒:照片要用剪刀剪下来,不能直接撕下来。)

三、核对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仅限辅修华科、华师双学位学生)

申请辅修证书的学生无英语成绩要求

武汉大学不考察辅修学生四六级成绩,但对辅修课程成绩有要求(GPA2.7);辅修华中科技大学获得双学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八);辅修我校学生获得双学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过专四)。辅修其他学校无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

获取七校双学位证书需获得主修学位。

照片提交及信息核对时间地点。时间:52-11日;地点:学生事务大厅8号教务处窗口。过期视为放弃“七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或辅修证书申请。

联系人:谢燕;电话:67868064


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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