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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学生校内辅修第二阶段缴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18 点击量:



校内各学院:

2016级参加校内辅修的学生即将完成第一阶段学习,现按照学校管理要求将开展第二阶段学费缴费及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缴费对象

此次缴费对象为我校2016级已经参加校内辅修第一阶段学习,且有意攻读双学位的学生。

二、缴费办法及其注意事项

1、请已经参加校内辅修第一阶段学习,且有意继续攻读双学位的2016级学生登录网上一站式服务(one.ccnu.edu.cn--我的应用--教务管理系统--辅修报名,进行网上报名。辅修教育学和教育技术学2个专业的师范专业学生需要网上报名,但不用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20:00至4月2720:00,逾期视为放弃

2、学校教务处将于201854日前,在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学生栏公布报名结果。学生根据公布的报名结果,在规定的缴费时间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缴费http://218.199.196.90/

缴费时间:20185月9-16日,逾期视为放弃第二阶段(双学位证阶段)的辅修    

3、财务处将辅修学费发票打印后下发到学生所在主修学院。

三、学费标准

2016级参加校内辅修第二阶段(双学位证阶段)的学生需缴纳双学位阶段学费1400元。参加辅修学生报名交费审核通过后,所交学费不退。

第二阶段辅修学费缴纳成功后,学生须参加本学期期末的辅修课程选(含单独开班的英语、心理学和汉语言文学3个辅修专业的学生)。

根据学校本科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内容,校内辅修学分不得“一分两用”,即获得辅修证书或双学位证书者,其辅修学分不能充当主修专业的通选学分。但对未能取得证书的辅修课程学分,在辅修终止后,可根据学校相关学分管理规定转成主修专业通选学分。

校内辅修为学生自愿行为,若学生放弃(终止)辅修,不选课上课即可,不需向教务处申请。但对未能取得任何辅修证书终止辅修学习,且需要将辅修课程学分转为主修专业通选学分者,需向教务处提交《终止辅修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受理,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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