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王晓俊教授(南京艺术学院)
主持人:康瑞军教授
综述:甘沛泉(音乐史学 研三)
摄影:甘沛泉
2018年10月31日14:00,《论“礼”自“乐”出——并及“听惩罚”建构的宗周礼乐认同》专题讲座于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104教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的主讲人为南京艺术学院教授王晓俊老师。王晓俊老师是竹笛演奏硕士,音乐美学博士、博士后,现为南京艺术学院教授、研究生处处长,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副主编,竹笛演奏、中国音乐史方向硕士研究生导师。
本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康瑞军教授主持,我院音乐史学教师陈永教授、民族音乐学教师汪瑶老师和音乐史学专业研究生参与了此次讲座。
讲座开始之前,康老师对此次会议进行了简单的导入。
“因为多年从事竹笛演奏、实践方面的工作,王老师对于民族乐器有着丰富的感性认识和深厚的技巧功底,后来把重点放在音乐美学等领域。通过对王老师论文的拜读,以及和王老师的交流,我了解到王老师在中国古代音乐理论上有许多原创性的新思考和新发现,特别是他对中国传统礼乐思想的新认识,这些都是基于扎实的文献考证而提出的新见解。另一方面,王老师在民族乐器的‘技法母语’上也有着深入的研究,他创造性地从美学角度切入,将民族器乐的技术话语体系化。这个研究,也恰好回应了国内音乐学界对于“音乐理论‘话语体系’的建构”这样一个话题,同时,与我们国家当前弘扬和倡导文化自信,存在着某种契合关系。因此,我相信这次讲座一定能够为对同学们带来新颖深入的启发。”
王老师首先表示,此次讲座的内容是有他关博士后论文的一些思考和问题,当时的论文题目拟定为《中国上古礼乐关系研究》。,出站以后对这个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思考和研究。
讲座正式开始。王老师说,他从一名竹笛演奏者到期刊编辑,再到如今的传统音乐美学研究者,他清晰的建立起了“返本原道”的学术观念(2007年)。这个观念,是基于我国著名音乐学家赵宋光先生提出“三个失语症”(《亟待会诊的三种失语症》,载于《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06年),和宗白华先生提出的“探本穷源”观念(《中国艺术意境之诞生》,载于《时与潮文艺》,1943年)。之后,王老师又寻觅到“返本原道”观念的现实定位(2009年),主要是对竹笛演奏艺术进行历史与美学研究,既可以弥补竹笛演奏技法根性失落,揭示笛家文化身份焦虑根源,寻求西方身份认同,又填补传统音乐美学的细部空缺。基于此,王老师撰写了博士论文《中国竹笛演奏艺术的美学传统研究》(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一年后,王老师发表了作为“返本原道”研究之继续的学术论文《中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的美学传统研究》(2012年年度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
王老师此次讲座共分为九个部分。首先,他非常详细地梳理了人类史前进程,用大量史料记载和图片向同学们直观地展示了从上古时代到母系社会人们社会生活、社会思想的变化,并总结出如下认识:第一,人类史前“有兽性的前科”;第二,人性对兽性的挣脱:图腾崇拜;第三,神性对人性的擢升:始祖神话。
王老师说,“今天,作为礼乐精神本质的考察,其尤为重要者,是要探倔这种人伦秩序观念如何具体形成。我们可以依据人类学、考古学有关成果及上古史籍,回到上古图腾文化的实在中去寻觅那些早已变衍甚至隐晦、消亡的先民思维印记。”
有关我国上古图腾崇拜对礼乐人伦内核的孕育这一部分,王老师教导同学们,我们应该以“回到古人的世界去理解古人”的姿态,进一步追索礼、乐二者究竟是如何发生关系的。他认为,“石器时代的精神文化和人类思维活动主要存在于以图腾崇拜为表现形式的原始宗教之中。” 图腾是作为确定初民社会共同体的想象媒介,在达到共同体的共同祖先、共同神灵乃至群体统一性的过程中,神话话语、宗教仪式、原始绘画、原始乐舞(观听介体)使得图腾符号的意义不断被强调、丰富和转移。因此,以上这些文献证据,可以从另一个侧面表明:我国上古时期,有虞氏氏族长期以“乐”为职能,世代相传。
王老师提及,上海师大刘正国先生曾提出过一个观点,认为乐之本义是“祖灵葫芦”(刘正国:《“乐”之本义与祖灵(葫芦)崇拜》,《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2011年)。这一观点,启发了王老师的学术思考。王老师以一些古代神话的图画为例,展现了古代以葫芦图腾为母体和以木图腾为祖先的两种原始崇拜,并详细分析了甲骨文“乐”字的变形。
既然有了“乐”字本义,那么也一定要讨论“礼”字本义。因此,王老师指出,“礼”之观念的起点,是在氏族社会中出现剩余产品以后,也在鬼神观念产生以后。有了剩余产品,才有可能发生集体性、社会性的祀奉鬼神活动。接下来,王老师详细分析了甲骨文“礼”字的由来、发展和变形。他提出,除了音乐印象构成的需要之外,“礼”也强调治国理想。在这一部分的最后,王老师总结了“礼”和“乐”的关系,认为“礼”“乐”发生关系、礼乐关系正式建立,是始于西周立国之初。
夏商及其以前,祖先祭祀仪式活动包括仪式供奉和诗歌乐舞。西周以前,仅有“作乐”之事,未见“制礼”。西周建国之后,“制礼”与”作乐”开始并言。根据史料记载,周公制礼作乐,以往图腾仪式活动中剩下的诗歌乐舞部分继续被称为“乐”,于是,周朝的“礼”就是出自于“乐图腾”,因此,王老师得出了“礼自乐出”这样一个结论。
最后一个部分,有关王老师的原创理论“听惩罚”。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上,祖先祭祀是周武王及其嫡长子孙的至高无上权力,任何人不可僭越。于是,任何周礼以外的图腾祭祀仪式活动一概被取缔、禁止。基于这个认识基础,王老师创造性地提出了“听惩罚”的概念。他举出古希腊神话中关于观看与惩罚的故事,并引申到中国儒家音乐思想。可见,中国儒家历史上对听的惩罚也是随处可见的。比如,儒家音乐思想中对“听”的规定是:德音、正声、雅乐,而这种“为听立法”的思想基础,就是礼乐机制所构建的“礼乐认同”观念。
讲座结束之际,康老师略作总结。
“首先,我们以往学习《乐记》,解释和理解礼乐文化,都是在先秦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框架内展开的。但是对于先秦之前的内容,即礼乐制度的“前史”问题,我们却关注得不多。王老师从人类文明的演变过程——上古时代人类的兽性、神性、图腾崇拜等方面剖析礼乐的发生和发展,有着很重要的思路启发和知识补充意义。第二,关于“礼自乐出”这个观点我也非常认同。中国古代的祭天祭神活动要比祭祖活动的规格更高、规模更大、时间节点也更重要,可能就是和原始的图腾崇拜中乐高于礼、先于礼的历史过程有关。最后一方面,“听惩罚”是王老师原创的一个概念,这样一个切入点和特殊的表述,也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也就是不但要关注礼乐思想、礼乐制度的正向开展,也同样要关注其“设而不作”或“禁止”的另一面。这提示我们,在对既有概念的学习过程和文献梳理中,要学习王老师追根究底,反复拷问的精神,方能有新的发现和创获。”
会议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