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将于近期开始申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 ...
各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将于近期开始申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计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也可根据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选择研究范围和方向。
计划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的,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二、申报条件和类别选择
1.申报条件
参照2015年两类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16年两类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2.类别选择
两类项目只能“二选一”,可参考下列条件分类选择申报:
(1)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的,国家社科基金已结项的,教育部社科项目已结项或在研的,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未获立项的,可以考虑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获得湖北省和武汉市社科基金的,获得我校自主科研项目的,多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的,可以考虑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3)校内自主项目在研的项目负责人,且无教育部或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在研的,必须申报教育部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作为校内自主项目中检和结项通过的必要条件之一;
(4)已申报2015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且无教育部或国家社科(自科)基金项目在研的,建议申报教育部项目;有一定前期研究基础的,也可以申报国家社科基金。
三、申报程序及安排
1.宣传指导阶段
(1)2015.11.19-2015.11.21.
将预申报通知发布到科研部和社科处网站,各单位科研秘书确保将预申报通知转载到本单位网站,并通过电话、群邮件、QQ群、会议等合适途径将预申报工作通知到本单位每一位教师。
(2)2015.11.22-2015.12.5
各基层科研单位将本单位申报动员会时间和方案报送社科处。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2016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一般项目申报意向表》,并将电子版发送到ccnuskc217@163.com。
2.申报论证阶段
教育部项目:2015.11.18-2015.12.31
国家社科基金:2015.11.18-2016年2月上旬
在2015年12月20日之前,各单位自行组织同行专家对本单位教师的两类项目申报书进行初评,申报国家社科基金的教师,须将初评后的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版各两份交社科处,社科处将于2015年12月下旬组织国家社科基金申报通评,提出修改意见并打分,评审结束后社科处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申报人。
3.提交时间
提交正式材料截止时间以学校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联系人:徐福刚 卞亚琴 联系电话:
7195 8404
教 育 部 项 目 联 系人:蔡 鹏 马 珺 联系电话:5210 1951
科研部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