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秘发3002号)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1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为充分利用国 ...
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的函》(留金秘发[2012]3002号)精神,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12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展,为充分利用国家资源,选派更多教职工出国留学,为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和人才培养服务,请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的宣传、组织和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200人。其中,访问学者100名,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65名,大学本科生35名。
(二)选派对象:主要为高校优秀在校学生、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以及专业文艺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3.大学本科生(在学期间赴国外进行课程学习):留学期限6-12个月。
(四)选派专业或研究领域
重点支持国内最急需、且与国际水平有差距的专业。主要如下:
1.音乐学、音乐教育、西方音乐史、音乐编导指挥、作曲创作理论;
2.大提琴、低音提琴、管乐、铜管、木管;
3.舞蹈教育、音乐剧舞蹈、舞蹈编创及理论研究;
4.西方当代前沿艺术理论研究、艺术史研究、中西艺术比较研究、西方电影史、西方近现代美术研究、中西美术比较;
5.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建筑艺术史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6.广播电视编导、动漫编创及新媒体。
(五)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
(六)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往返国际旅费、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鉴于艺术类专业的特殊性,对赴国外一流院校,师从一流导师,且未申请到对方学费资助的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研究生提供不超过每学年4万美元的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一)关于申请人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应为所在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校学生的各科成绩应在优良以上。
4.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的规定要求(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4f02ca8426f441189bc7723864b5f65a.shtml)。
5.申请时应提交国外相关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6.身心健康。
选派范围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二)关于申请类别及要求
1.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2.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及外语考试成绩单(如IELTS、TOFEL、GRE等)或国外邀请方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应为申请当年。
3.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及外语考试成绩单(如IELTS、TOFEL、GRE等)或国外邀请方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应为申请当年。
4.大学本科生:申请时应为就读院校优秀的二、三年级本科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入学通知书及外语考试成绩单(如IELTS、TOFEL、GRE等)或国外邀请方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入学时间应为申请当年。
三、选拔办法
(一)个人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者按留基委项目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 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材料及影像资料(一式四份)。具体请查阅《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根据不同专业提交以下材料(一式四份),并附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确认函:音乐专业提交能反映本人最好水准的作品VCD(不同时期、不同题材);美术专业提交本人作品VCD(至少20幅),其中包括素描、色彩等方面,并注明尺寸和使用材料;舞蹈专业提交本人作品VCD。请不要提交作品原件及录像带,并保证VCD的质量。所提交作品恕不退还。
3.本科生还应提交推选学校与国外合作单位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书(需双方签字)。
4.本科生申请学费资助者,须另提交学校单独出具的推荐说明。
5.申报专业不在选派专业领域范围内的,须提交由单位单独出具的重点推荐函。
四、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
五、对外联系与派出
主要依托有关单位与国外高水平教育机构或艺术团体现有合作渠道派出,留学人员自行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及导师。
六、派出及管理
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手续;同时需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并交存保证金。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应定期与单位及学校相关人员进行联络,回国后积极履行回校报到义务,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总结并面向全校开展相关学术报告讲座。
七、相关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统一申报时间为2012年3月1日至3月20日。为了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我校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8日。请我校申请人务必在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单位书面推荐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我处。
其他未尽事宜,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人:彭韬 联系电话:027-67861298
邮箱:pengtao@mail.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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