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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武汉市软科学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1-06-13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武汉市软科学研究水平,体现武汉软科学研究特色,打造武汉软科学研究品牌,提高软科学研究成果应用率,服务武汉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武汉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步伐,现将《 ...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武汉市软科学研究水平,体现武汉软科学研究特色,打造武汉软科学研究品牌,提高软科学研究成果应用率,服务武汉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武汉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步伐,现将《关于建设武汉市软科学研究基地的实施方案》(附件1)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通知所称的武汉市软科学研究基地是指:在特定研究领域内具有较强的软科学研究实力,有积极从事服务武汉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科学研究意愿,有较稳定、高素质的软科学研究团队,能高水平完成各项调研、咨询及软科学研究等工作的研究机构。
近期将组织申报第一批武汉市软科学研究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一)高起点、前瞻性的研究视野和相应实力:基地在所申报的研究领域方面,研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近五年,基地负责人曾主持过至少三项市级及以上软科学研究项目,其中至少主持过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近五年,基地成员获得过两项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其中至少一项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近五年,基地的研究报告被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需附应用证明)或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
(二)高强度、持续性的科研投入:武汉市软科学研究基地必须拥有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科研设备。申报研究基地的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承诺函,承诺给予研究基地每年不少于20万元的研究经费支持,或者由申报单位按照不低于1:1的经费比例予以支持。
(三)开放性、国际化的团队建设:进驻软科学研究基地从事课题研究的专职人员一般不应少于10人,吸纳国内外高水平兼职人员不应低于专职研究人员数的三分之一,专职人员由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组成,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少于5人,有海外留学经历一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3人。
(四)良好的科研信誉:对于承担过多项武汉市软科学课题、完成情况良好、已建立良好科研信誉的单位申报的研究基地予以优先认定。
二、遴选程序
(一)各有关单位根据附件一的要求推荐申报软科学研究基地。
(二)市科技局法规处受理并初步审核各单位推荐的软科学研究基地材料。
(三)经专家评审和专题办公会后,研究确定软科学研究基地名单。
三、推荐材料
按照公开、自愿的原则,由各单位依照遴选条件向市科技局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法人单位限报2个候选机构,将《武汉市软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8份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市科技局。
四、截止时间
2011620前报送。
本通知同时在武汉市科技局网上发布,各单位可上武汉市科技局网站查阅。
联系人:政策法规处 阮国旗 李和宇
话: 65692204 65692135
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2
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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