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依据
《华中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6〕186号)和《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三创”奖学金章程》等。
二、设立目的
为鼓励学生以“创新、创意、创业”为导向,按照学院人才培养要求,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
三、评选对象和名额
1、个人项目:面向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和研究生。
团队项目:团队项目作为一个项目进行奖励,团队负责人需为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就高的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
2、奖励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即获奖。
四、奖项等级设置及申请条件
设创新奖、创意奖和创业奖(不在此次评选中)三个奖项类别,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创新奖以《华中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6〕186号)和《华中师范大学“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17〕40号)为依据。
评选条件见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三创”奖学金章程》。
五、评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个人或团队(由负责人申请)请自主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三创奖学金申报表》(附件2)纸质版,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于11月18日前将纸质版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同时在系统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扫描件,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5日至11月18日。以团队为单位申请的,需另附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奖金分配方案。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申请情况于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并公示。
3、学校评审公示。由学生资助中心评审委员会完成本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正式公示后奖学金荣誉证书可在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
六、评审原则与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本奖学金为校级社会类奖学金,按照学校财务流程进行发放,已获得国奖国励和其他校级社会类奖学金者不可兼得本奖学金,作为团队成员可按照团队分配方案享受奖金。
3、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4、本奖学金解释权归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所有。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