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各党、团支部: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根据《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华师党字〔2017〕93号)要求,为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助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和“双一流”建设,经研究,学院党委、团委决定在全院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开展认真学思践悟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不忘初心跟党走·学思践悟十九大”。
二、活动时间
2017—2018学年(2017年10月至2018年7月)
三、活动内容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各党团支部要紧紧围绕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认真谋划本学年各项主题活动。
(一)“不忘初心跟党走”学思践悟党的十九大精神
在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各支部一是要按照学校相关部署,及时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专题学习十九大报告等,党支部书记要讲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课,旗帜鲜明地拥护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要通过专题讲座、学习报告、理论文章、座谈交流等内容加强青年党员、团员学习教育工作,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起来,每位党员结合实际撰写个人心得体会,并在支部大会上交流学习。三是做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可支部共建,深入班级、宿舍,深入农村、企业、街道和社区等开展宣讲共建活动。四是通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雷锋行动等,全面践行十九大精神,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二)主题教育活动
以“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注重抓日常、抓经常、抓支部。各结合各专业特点开展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集体学习或主题实践活动。一是结合学生发展实际,助力学校改革发展。二是结合专业特色,聚焦党的重大事件,围绕邓小平理论提出20周年、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立90周年等重要事件节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开展多类型、有特色、有内涵的主题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开展认真学思践悟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教育活动,是本学年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大和重点内容,要做到学习教育活动的体系式和全覆盖。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各党、团支部要高度重视,做到教育活动的全覆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统筹支部主题教育活动。
(二)严格纪律,完善制度
各党、团支部要严格纪律,防止主题教育活动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团的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团员自觉守纪律讲规矩。
(三)注重实效,讲究特色
主题教育活动要做到“六个有”:有计划、有主题、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有记录。可以理论学习式、思想汇报式、节日纪念式、典型示范式、民主讨论式、调查研究式、社会实践式、公益劳动式、评比竞赛式、联谊活动式、自我教育式开展活动。提倡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打造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品牌。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支部注意引导学生本着节约、实效的原则加强活动宣传工作,注意保存活动影像资料,及时报送活动新闻稿,着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创新的好经验和新做法,形成典型案例材料。
(五)材料提交
1.各支部在教育活动的中后期要向“华大音院”微信公众号提交活动剪影报道一次,纳入支部工作成果。
2.材料提交要求
(1)向华大音院”微信公众号提交的活动剪影报道需要符合新媒体材料基本要求,图片清晰、文字活泼简练;各支部将活动剪影报道的电子版提交至学院新媒体投稿邮箱:2873859138@qq.com。
(2)提交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以前。
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党务办公室、团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7867061、67867859。
音乐学院学生工作组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