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长期以来坚持以“服务师生、促进交流”为宗旨,为本院学生提供了锻炼自己、发挥才能的广阔平台。
为保障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建设和更新代表同学立场、维权同学权益的学生干部团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决定即日起开展十七届团委学生会面向2017级新生招新的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选对象及条件
1.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热爱祖国,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或党、团内任何纪律处分;
3.热爱学院,能够为学院发展和学生权益着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感、集体荣誉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热爱学生工作,工作作风严谨、能力突出,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指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二、招新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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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顾问:孙永祥 叶雷
主 任: 吴文劼
副主任:李祥栋 胡伟伟 马思明 万红霞
秘书长:冯 望 张可欣
监票人:冯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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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组:吴文劼 李祥栋 胡伟伟 马思明 万红霞
冯 望,张可欣,曹筱勤,倪晨昕,廖欣怡,成玄歌
三、招新实施流程
本次招新分为个人报名、组织面试、结果公示三个阶段,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个人报名
1、有意愿并符合候选条件的同学于17级公共群共享下载《音乐学院第十七届团委学生会干部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873859138@qq.com(华大音院)
联系电话:13016405670(冯望)
2、报名参选的同学请务必于2017年9月28日中午12:00之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个人A4版面个人简历材料(包括一份简历、100字左右简介、一张1寸免冠高清照)送至学院314团委办公室,交于收集箱内。
(二)面试
面试环节,包括集体型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个人陈述、民意测评三个板块
1、集体型面试:竞选者分小组,限时5-6分钟,严格计时;该环节中根据所给命题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评审委员会对竞选者提问等;
2、个人陈述:竞选者个人陈述限时3-5分钟,严格计时;涵盖自我介绍、工作思路等,竞选形式自定,如竞选稿、PPT、电子书、视频皆可,个人陈述后将接受评审委员会代表的提问;
3、民意测评:根据竞选者的任职意向,以班级测评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群众基础的调查,调查结果将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
期间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及职务进行统筹、协调安排
(三)结果公示
综合面试情况,确定我院2017届团委学生会2017级学生干部的人选并进行公示。凡对招新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音院学生会纪检部:619375392反映;公示期满,团委学生会2017级学生干部名单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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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参选岗位设置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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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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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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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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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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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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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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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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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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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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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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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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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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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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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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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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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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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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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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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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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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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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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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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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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