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了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训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学院决定于近期举办第58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摸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7年9月17日16:00-17:30
二、考试地点:
学院427教室
三、考试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历史,纲领、宗旨,思想路线,以及时事热点等。考试大纲见附件。
四、报名条件:
1.必须是我院在籍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2.学习认真刻苦,勤俭朴实,乐于助人,自觉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已提交入党申请书。
五、音乐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量化办法
指标 |
说明 |
分值 |
备注 |
A |
B |
C |
D |
学分 |
每学期至少获得20个 |
10 |
8 |
6 |
0 |
|
申请书 |
递交手写入党申请书 |
10 |
8 |
6 |
0 |
|
文明寝室 |
上一学期须是文明寝室 |
10 |
8 |
6 |
0 |
|
志愿服务 |
上一学期不低于6分 |
10 |
8 |
6 |
0 |
|
学生工作 |
称职 |
20 |
16 |
12 |
0 |
|
遵纪守法 |
不得出现扣分现象 |
20 |
16 |
12 |
0 |
|
模拟考试 |
达到划定分数线 |
20 |
16 |
12 |
0 |
|
同等情况下,按照《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的分数优先顺序. 满足条件为A,稍不满足条件为B,较不满足条件为C;严重不满足条件为D。 |
六、具体流程
1.有意愿参与此次选拔考试的同学请于9月14日上午11:30前向本年级辅导员递交书面入党申请。
2.各年级辅导员在9月14日下午15:00前,将名单统计交到分党委党务干事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