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17-03-21 点击量: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细则

 

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环节,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机构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逊、孙永祥

副组长:吴凡

成员:孙静梅、黄任歌、王笑合、刘畅、康瑞军

秘书:邱耿华

2、考务工作组 

组长:叶雷 

成员:熊少凯、董和平、黎晓阳、邱耿华、万红霞、覃晓萍 

3、复试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孙永祥

成员:孙逊  叶雷 

4、咨询电话:67861210 

5、申诉电话:67867062

 

三、复试对象及报名手续

1、复试信息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最低分数线

招生计划

(含推免人数)

复试人数

(不含少数民

族骨干计划生)

复试比例

(百分数)

总分

政治.外语

专业1.2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349

35

53

299

31

150%

135101

音乐

343

35

53

22

35

150%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310

44

66

2

0

150%

 

注: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上学校分数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单考生不占本院录取计划,必须参加复试;复试考生名单以音乐学院最终公布的名单为准。

2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年接收硕士调剂生源信息表

接收调剂专业代码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

对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2

报考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130200)专业

各类成绩达艺术学术学位类国家分数线,并自愿转入两年制学科教学(音乐)教学研究生方向;全体报名者以总分数为序,取前三名参加复试,录取指标2名。

注:报考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130200)专业考生可申请调剂学科教学(音乐),报名截止时间324日上午1100,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至音乐学院322室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3、凡参加复试的学生,都必须于32814:00--17:30到音乐学院323室报到,接受复试资格审查,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所提交下述材料进行复试审核。

材料内容

应届本科毕业生

(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可毕业本科生)

往届

本科

毕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

高职高专

毕业生

本科

结业生

1

准考证

2

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政治审查表

4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

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

6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

学生证(在校学籍管理部门完整注册)原件及复印件

8

大学期间成绩单(校教务部门盖章;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9

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10

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1

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

报考学院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包括考生可提供能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各种背景材料,如正式发表的文章、科研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本科毕业论文概要、参加过的研究项目等材料。详情请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重要提示: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到时,需完成网上缴纳复试费,提交缴费截屏打印件,需交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复试报名表,

5凡参加复试的学生,复试时都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准进入复试场所。

6、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具体安排请查看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网站 (http://gs.ccnu.edu.cn/)

 

四、复试安排与要求(以下考点教室全在华中师大音乐楼)

日期

时间

考生类别

复试方式及科目

地点

329

8:3010:00

学术硕士理论方向(含作曲)、合唱与指挥、学科教学(音乐)、

闭卷笔试:作品分析(含曲式、和声分析)

427

学术硕士钢琴方向艺术硕士钢琴、器乐方向

闭卷笔试:作品分析(含曲式、和声分析)

629

学术硕士声乐方向艺术硕士声乐方向

闭卷笔试:作品分析(含曲式、和声分析)

727

10:30-12:00

学术硕士

英语口语面试

427

专业硕士

727

 

 

14:00开始

学术硕士声乐方向

声乐艺术史论面试、声乐演唱2首作品

727

艺术硕士声乐方向

声乐演唱2首作品

学术硕士钢琴方向

钢琴艺术史论面试、钢琴视奏

427

艺术硕士钢琴方向

钢琴视奏

艺术硕士器乐方向

器乐演奏2首作品

201

学术硕士理论方向

学科教学(音乐)

理论专业素质面试

629

五、复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一般由至少5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2、复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3、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构成:英语占20%、曲式与作品分析占30%、专业方向复试科目占50%

4、录取总成绩(满分100分)构成:初试总成绩占70%、复试总成绩占30%

5、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总成绩×30%

6、总成绩在华中师大研究生院网站、音乐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

7、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准确客观”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把好复试质量关。

8、复试中的命题者,必须严守保密纪律,违者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令)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处理。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7320

 

 

 

版权所有: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27-67867787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学院联系人:程老师,办公室:音乐学院3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