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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接受捐赠的说明

作者:音乐学院 时间:2016-11-14 点击量:

广大校友和社会人士: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推进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等事业发展,特设立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隶属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012月在湖北省民政厅登记注册成立,是湖北省教育厅主管的非公募基金会。教育发展基金会是华中师范大学筹募社会资金办学的统一平台,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公益机构。基金会的宗旨是:为推动华师大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加强学校与校友、社会贤士的联系,争取国内外团体和个人的支持与捐助。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为:(1)支持教学与研究设施的改善(包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2)设立教学、科研和产品研发资助基金和专著出版资助基金;(3)奖励优秀教师;(4)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5)资助贫困学生;(6)奖励优秀留学生;(7)按照捐赠者意愿设立的资助项目。

欢迎广大校友(以个人或班级名义均可)和社会人士提供捐助。有意向者可向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户捐款,由基金会设立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账户,按照捐赠者意愿在音乐学院设立资助项目,根据捐赠协议实行专款专用。基金会接受捐赠的现金和实物,开具基金会捐赠专用票据。基金会及其捐赠人、受益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守税收优惠。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账户(人民币账户)

 名: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号:571657528973

开户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0  邮编:430079

开户行电话:027—87876741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67787(熊主任)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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