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
为了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选拔培训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学院决定于近期举办第56期入党积极分子选拔摸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6年9月9日 14:30-16:30
二、考试地点:
学院427教室
三、考试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党的基本知识:包括历史,纲领、宗旨,思想路线,以及时事热点等
四、报名条件:
1. 必须是我院在籍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2. 学习认真刻苦,勤俭朴实,乐于助人,自觉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 提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到本年级支部书记处
五、特别说明:
1.大一新生不参加考试,根据名额直接从军训优秀学员中遴选。
2.大一新生中在高中期间已经上过党校的需随堂跟读。
六、音乐学院入党积极分子选拔量化办法
指标
|
说明
|
分值
|
备注
|
A
|
B
|
C
|
D
|
学分
|
每学期至少获得20个
|
10
|
8
|
6
|
0
|
大一上不作要求
|
申请书
|
递交手写入党申请书
|
10
|
8
|
6
|
0
|
|
文明寝室
|
上一学期须是文明寝室
|
10
|
8
|
6
|
0
|
大一上不作要求
|
志愿服务
|
上一学期不低于6分
|
10
|
8
|
6
|
0
|
大一上不低于3分
|
学生工作
|
称职
|
20
|
16
|
12
|
0
|
|
遵纪守法
|
不得出现扣分现象
|
20
|
16
|
12
|
0
|
扣分不得超过1次
|
模拟考试
|
达到划定分数线
|
20
|
16
|
12
|
0
|
|
同等情况下,按照《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的分数优先顺序.
满足条件为A,稍不满足条件为B,较不满足条件为C;严重不满足条件为D。
|
七、具体流程
1.有意愿参与此次选拔考试的同学请于9月5日上午11:30前向本年级党支部书记递交书面入党申请。
2.各年级党支部书记在9月5日下午15:00前,将收集的入党申请书及名单统计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