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将“小我”融入“大我”,把青春献给祖国,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音乐学院依据学院党委、学校团委工作部署,在2022年暑假期间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
二、参与对象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原则
(一)提高站位,突出主题
聚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突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年度主题。
(二)立足实际,就近就便
注重就近就便安排,合理确定团队规模,原则上在湖北省内开展实践活动。立足构建常态化、长效化的实践育人工作格局,将活动开展与“返家乡”社会实践的组织实施紧密结合,形成目标一致、相辅相成的工作态势,共同发挥好组织引导大学生了解国情民情、提高认识和融入社会的素质能力等方面作用。
(三)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加强安全保障和过程管理。坚守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底线,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各项社会实践。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开展集中性的社会实践活动,低风险地区须在条件允许下开展。活动开展前和过程中,充分研判部署,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与处置。
(四)创新载体,务求实效
将线下积极开展与线上加强传播相结合,因地制宜推进“云实践”,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推出“云课堂”“云展厅”“云展览”。严实作风,反对“形式主义”“摆拍走秀”,注重将社会观察、知识积累、实践思考等成果转化为建设性意见和举措,引导青年学生实践出真知、实践长真才。
四、实践内容
2022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主要从理论宣讲、党史学习、乡村振兴、发展成就、民族团结、校史故事等六方面开展。学院大力倡导和积极支持各年级学生组队参与,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工作特色、合理确定规模人数,共同开展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一)重点团队选题
1.理论普及宣讲团。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等为主要内容,同步结合即将召开的省十二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将深刻性和生动性统一起来,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
成果要求:本选题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需依托本主题内容提交宣讲视频及宣讲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自制宣传展板、宣讲PPT、宣传册、宣传片等。同时需要提交宣讲活动的场次、覆盖人数等数据材料及新闻报道。
2.党史学习教育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积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足迹学思践悟寻访分享活动,依托各地红色资源,传承“百廿华师”红色基因,组织青年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展示新时代青年的良好风貌。
成果要求:本选题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需依托本主题内容提交一份主题微课视频。结合所选实践主题设计一堂10分钟以内的主题微党课或微团课,在实践地典型地标或场景前录制。视频应充分体现所选实践地的历史背景、反映当地红色文化、红色故事、红色精神等内容。可积极创新形式,积极传播,以生动真实的分享营造良好的学习实践氛围。
3.乡村振兴促进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国之大者”深刻领会感悟为什么要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推进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了解认知乡村,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志愿服务或实践活动。
成果要求: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需根据活动形式提交活动记录,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和新闻报道。其中调研活动需提交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宣讲类活动需提交宣讲视频、宣讲材料、新闻报道,以及宣讲活动的场次、覆盖人数等数据材料。
4.发展成就观察团。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以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历史性成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成就等为现实教材,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国情调研、学习体验、环境保护等活动,引导青年学生领悟党的领导、领袖领航、制度优势、人民力量的关键作用,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
成果要求: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要求围绕所选实践主题,撰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
5.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中央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省委民族会议等精神,组织省内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我校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等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了解民族团结现状,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成果要求: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需根据活动形式提交活动记录,包括文字、图片、视频和新闻报道。
6.校史故事寻访团。组织动员学生结合建团100周年、学校120周年校庆等节点,以旧址探访、事迹发掘、深度采访等形式,寻找身边华师人的奋斗足迹、探访优秀校友,通过寻访了解学校历史、学校共青团团史,学习先进事迹,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抱负,做华师大爱的播种者。
成果要求:除了学校社会实践所要求的成果和宣传材料外,需根据活动形式提交口述史1份(每份不少于1000字,要求图文并茂)、记录视频1个。
(二)“返家乡”社会实践专项活动
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2022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遴选不少于500个县(市、区、旗)重点开展“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每个县区参与实践的学生报到人数不少于50人。2022年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围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以学生家乡为纽带,把《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系列报道(1-50篇)作为社会实践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通过返乡社会实践的形式,引导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国情、感知社会、热爱家乡、服务群众,紧跟党走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成才道路。整体工作推进按照“发布岗位需求、组织报名、人员定岗、组织实习、考核鉴定”的步骤进行组织实施。校团委已统筹各学院于前期完成组织报名,并向 团省委反馈相关参与意愿实践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与报名参与实践学生双方确定后,6月底前由市州团委等单位集中向团省委反馈定岗人员名单。具体安排详见团中央及各省级团组织相关通知,部分参考如下:
2022年全国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
http://yjzx.ustb.edu.cn/gongzuodongtai/2022-04-21/420.html
2022年湖北省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Y2NzI4Mw==&mid=2650178051&idx=1&sn=d9f1ff266432a08363468e3311dadcb6&chksm=bed4aabf89a323a9cc4f0489ae89bdbfea55f060612da6bfec52f32dc2b9125ae1022f03f9f5&scene=27
其他省“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可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活动申报流程
各团队结合自身特色和学生意愿,围绕实践内容组建社会实践团队,进行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立项要求如下:
学院学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建实践队,进行实践项目申报工作,并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同时要求参与立项团队的全体成员须签订《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2),将以上两份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团队为单位打包命名。最终统计汇总团队立项信息,并填报《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6月27日18:00前将所有材料打包以“团队负责人名称+社会实践材料”格式命名发送至华大音院青协邮箱:2116399749@qq.com;
(二)各实践团队要求有一名本校在职教师担任指导老师,原则上指导教师需全程参与实践活动,负责实践队员的安全保障和实践指导工作;
(三)各团队须安排一名安全报备员,实践期间每日向所属单位团组织负责人进行安全报备;各团队在实践期间应及时在校内外各类宣传平台报道实践活动情况;
(四)除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团队外,学生自主参与其他高校及正规企业举办的夏令营、实习、见习等实践活动,获得由实践单位所开具的实践证明的个人可计入本院暑期社会实践。
(五)所有实践团队须在“三下乡”活动官方网站(http://sxx.youth.cn/)进行团队信息报备,校内团队须全员报备。报备流程可参考https://mp.weixin.qq.com/s/CU01YosshpELpV7Hp-CzKA。(注:校、院各级团队及各类学生组织团队都需进行官网报备,若一个团队分为若干分队开展实践活动,请以小分队为单位进行报备。)
六、总结表彰
9月至11月,院团委将根据校团委制定的我校社会实践优秀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及校内表彰工作方案,根据各实践团队及个人的实践成果和获奖情况,择优推荐至上级团组织参与优秀团队及优秀个人的评选。暑期社会实践将作学年小结的重要内容,开学后将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暑期社会实践分享主题团日活动,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孙子涵
联系QQ:2606204777
电子邮箱:2116399749@qq.com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