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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9月23日版)

作者:程老师 时间:2022-09-17 点击量: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2年9月接收推免生复试通知(9月23日版)

获我院2023年推免生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尽快加入QQ群(群号:974050502),并发送姓名+报考专业进行实名认证。复试公示名单见附件(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按姓氏的音序为序)。复试时间为925日下午2点开始,具体安排请到群共享里下载。
 
咨询电话:027-67861210;咨询邮箱:2794365878@qq.com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2923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接收2023年推免生复试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报考专业或者研究方向

1

何颖

钢琴

2

林衍岑

钢琴

3

马英旗

钢琴

4

宁静

钢琴

5

牛旖旎

钢琴

6

王思文

钢琴

7

吴姝贤

钢琴

8

谢蕙阳

钢琴

9

朱献满

钢琴

10

郭睿

器乐

11

梁亦秦

器乐

12

罗佳怡

器乐

13

徐博祯

器乐

14

李嘉雯

声乐

15

李一平

声乐

16

林欢雨

声乐

17

王雪

声乐

18

陈祉萱

舞蹈表演

19

高雯煜

舞蹈表演

20

桂思琪

舞蹈表演

21

黄婧

舞蹈表演

22

沈斯涵

舞蹈表演

23

王卓琳

舞蹈表演

24

吴鑫

舞蹈表演

25

尤梦瑶

舞蹈表演

26

郭凤龙

音乐(音乐教育)

27

郭诗芬

音乐(音乐教育)

28

李昕怡

音乐(音乐教育)

29

刘曙晴

音乐(音乐教育)

30

刘远航

音乐(音乐教育)

31

缪婧祺

音乐(音乐教育)

32

邱甜甜

音乐(音乐教育)

33

杨德睿

音乐(音乐教育)

34

郑怡

音乐(音乐教育)

35

曹子琪

音乐与舞蹈学

36

杜绪玟

音乐与舞蹈学

37

高世佳

音乐与舞蹈学

38

郭堃怡

音乐与舞蹈学

39

韩喆

音乐与舞蹈学

40

郝婧菁

音乐与舞蹈学

41

李乔石

音乐与舞蹈学

42

李羿飞

音乐与舞蹈学

43

宋卓蕴

音乐与舞蹈学

44

苏梦婷

音乐与舞蹈学

45

王佳睿

音乐与舞蹈学

46

王宇珂

音乐与舞蹈学

47

于子淳

音乐与舞蹈学

48

周子璇

音乐与舞蹈学


音乐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9月17日版)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音乐学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公平,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疫情防控小组,以保证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硕士推免生专业及指标

专业

研究方向

推免生计划

音乐与舞蹈学

130200

01钢琴艺术研究

9

02声乐艺术研究

03合唱与指挥艺术研究

04音乐教育学

05作曲技术理论

06中国音乐史

音乐135101

01 钢琴表演

9

02 声乐表演

03 器乐表演

04舞蹈表演

05 音乐教育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一份;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其它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五、工作安排

1.推免生预报名,914-922日。

1)申请人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和方向;

22022914-922日,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rd.ccnu.edu.cn/student)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电子版)。

2.提交材料,915-922日。

校内外申请人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详见“四、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请使用顺丰或EMS邮寄。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318办公室;

收件人: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1210,邮编:430079

完成预报名的同学请加入QQ群(群号:699380599)并发送“2023推免生+姓名”进行实名认证。

3.正式报名。所有推免生(含已完成我校推免预报名和其他未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人)在20221020日前(开始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

4.复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将会在官网上公布复试名单及详细安排,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复试;

2)学院组建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复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背景评估和综合面试。背景评估主要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综合面试重在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等,综合面试采用网上视频面试形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音乐学院官网;

3)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背景评估占30%,综合面试占70%。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

1)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分专业按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之后,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学院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随意更改。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相关推免政策请参照: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办法http://gs.ccnu.edu.cn/info/1075/7935.htm

6.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67861210,联系人:程老师

7.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申诉受理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7063

电子信箱:199459596@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306办公室

邮编: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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