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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16-03-23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教学研究立项工作,并在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教学研究立项研究的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模式,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课堂教学模式、学习效果评估、课业考核、实践教学、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及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申报项目要针对当前我国及湖北省特别是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

 

二、立项选题

 

为加强对关系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更好地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我校在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方面的显示度,各单位结合2015年所开展的各项改革,在实施本科教学“四个转变”的基础上,本科教学特别是课堂教学的效果方面进行探索研究,落脚点要放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上。

 

(一)课程体系、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改革。以教为主向以学为主转变,以专业教育为主向以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机结合转变,以课堂教学为主向课内外结合转变,以结果评价为主向结果和过程评价结合转变,在实施这“四个转变”的改革过程中,在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教学生态、教风、学风、考风、评价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以找到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突破口,针对“四个转变”,本年度教研项目立项将重点探索课程体系、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方法等的改革,各学院要针对2015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情况,围绕各学院重点改革项目,进行深入研究,形成系列研究成果。

 

(二)公共思政、公共英语、公共体育“三公”课程教学改革。针对2015年出台的“公共英语”、“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改革方案,重点研究方案执行过程中的教学效果;对于“公共思政”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试点改革方案,进行试点探索,形成切实可行的思政课程教学改革方案。

 

(三)教务管理专题研究。2016年,学校将对教务管理组织专项研究,特别是在教学管理制度设计、教学评价、成绩考核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为制度设计提供决策支持。

 

各学院按照校院两级管理目标责任要求,围绕2015年提出的一系列改革方案,确定教研教改主题,形成各学院教研教改成果。各单位要提前部署,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并做好下一届教学成果奖申报预案。

 

三、申报条件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条件如下:

 

1.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者主要是教师、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工作人员;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参与过项目研究(限第123完成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牵头申报多个项目;

 

3.有一个能胜任项目研究工作的研究团队(不少于3人);

 

4.已有校级或省级在研项目且尚未完成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本年度的教研项目。

 

四、申报办法

 

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各申报项目报送一份完整的纸质《申请书》外,还应提供《申请书》和《申请书简表》电子文件,供专家评审之用。《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即可,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单位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申报校级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统一按《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格式填写项目申报书。

 

各学院推荐立项的项目应有较详细的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在“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如果项目组主要成员涉及多个单位,则应由主要成员所在单位会签,以保证人员落实到位。单位推荐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能,若本单位申请的多个项目研究主题相近,应该合并进行研究,要做好项目负责人的协调工作,以合并申报为妥;

 

各学院统一推荐申报教学研究项目,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申请书》及《申报书简表》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jwcz@mail.ccnu.edu.cn

 

五、申报名额及省级推荐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及学校校院两级管理要求,今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由各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确定,报学校备案并下文公布;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由学校本科教学委员会从各学院推荐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中择优推荐。

 

2016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50项左右(其中:课程体系、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改革项目45项,教务管理专题研究项目5项),各学院按2015年在册专任教师人数的3%推荐,具体推荐申报指标见附件。

 

申报大学体育类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的具体要求等事项,由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另行通知安排,根据2015年教育厅指标安排情况,2016年体育学院公体部单独申报1项。

 

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申报工作由外国语学院公共外语系单独申报1项,立项的省级大学英语教学改革项目专项研究完成后,将由高等教育出版社组织结题验收,并根据验收情况对项目予以奖励。

 

学校教学委员会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专项项目由公体部和公外系单独申报,不占用相关学院申报指标)。

 

六、其他事项                                    

 

学校将加大教学研究与改革支持力度,提供教学研究项目研究及实践的体制机制保障和研究经费支持,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各学院对获批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提供不少于1万元的经费资助,对获批的省级教研项目提供不少于2万元的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待项目结项后落实到位;同时,学校加大资助幅度,对于按时结项的项目(省级和校级)和结项优秀的项目将继续资助项目成果的推广与应用,继续深入研究和实践;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和加强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积极宣传,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研究和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做好教研项目的申报和单位初评工作,并建立相关档案,规范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10日,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联系人:郑伦楚,联系电话:8062

 

 

                             

 

                               华中师范大学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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