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鼓励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以创业带就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广大的青年学生提供发挥才能的创业舞台,“三创”奖学金特设立创业奖。
 
二、评选依据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三创”奖学金章程》等
 
三、评选对象和名额
1、评选对象:
个人项目,面向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团队项目,团队项目作为一个项目进行奖励,团队负责人需为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凡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均按就高的原则给予一次性奖励。 
2、奖励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即获奖。
 
四、创业奖等级设置及申请条件
1、奖项设置:创业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
2、申请条件:截止至评选时间,评选个人/团队已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华中师范大学智慧就业平台登记为自主创业,创业项目运营稳定,操作规范。
3、具体金额和评选条件见下表。
 
  
   序号  | 
   类别  | 
   等级  | 
   金额  | 
   申请条件  | 
  
  
   1  | 
   创 业 奖    | 
   特等奖  | 
   20000元  | 
   入选国家、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吸纳申报2018年度本院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5人  | 
  
  
   2  | 
   一等奖  | 
   10000元  | 
   入选学校、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吸纳申报2018年度本院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0人  | 
  
  
   3  | 
   二等奖  | 
   5000元  | 
   资质齐全,吸纳申报2018年度本院毕业生就业不少于5人  | 
  
  
   4  | 
   三等奖  | 
   2000元  | 
   资质齐全,吸纳申报2018年度本院毕业生就业不少于3人  | 
  
 
 
 
五、评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有意申请的学生个人或团队(由负责人申请)请自主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三创奖学金创业奖申报表》(附件2),附有效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6月9日前将纸质版交至辅导员处,同时在网上一站式服务大厅---学生工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团队申请的,另附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奖金分配方案。
2.学院推荐。学院根据申请情况于6月12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在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三天。
3.学校评审公示。由学生资助中心评审委员会完成本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并在学生资助中心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六、评审原则与程序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 自主创业奖每年6月进行评审,创新奖、创意奖每年下半年进行评审。奖金金额按照学校财务流程进行发放,不受学校奖助总金额的限制。
3. 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学校审定后打印获奖证书并发放奖金。
4. 本奖学金解释权归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所有。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联系人:李祥栋 付彪     电话:027-67867061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