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入学研究生的分配 实行导师制。采取导师、研究生双向选择,凡接收研究生须得到导师组的认可,并服从统一安排。 1. 研究生根据自愿的原则填报志愿选择导师。 2. 导师根据研究生填报的志愿进行选择。 3. 导师组 ...
一、新入学研究生的分配
实行导师制。采取导师、研究生双向选择,凡接收研究生须得到导师组的认可,并服从统一安排。
1. 研究生根据自愿的原则填报志愿选择导师。
2. 导师根据研究生填报的志愿进行选择。
3. 导师组确认并备案。
4. 导师组在尊重导师与研究生选择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量的情况进行调整。
二、演奏考试
每人限时15分钟,四首曲目:练习曲、复调作品、外国作品、中国作品各一首。其中,练习曲、复调作品为必弹曲目。所选作品应具有一定难度系数,其中练习曲的程度应不低于肖邦、李斯特、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德彪西等作曲家的音乐会练习曲,复调作品的难度不低于巴赫的《十二平均律》。
1.学术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第一、二学年的钢琴演奏专业考试,艺术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第一学年的钢琴演奏专业考试。
2.考试所选曲目须得到导师的认可,考试的作品不得重复使用,否则将追究相关导师与研究生的责任。
3. 研究生填报考试的曲目应使用规范的格式。
4. 研究生必须背谱演奏所有曲目,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顺序
按学生姓氏首字母的顺序进行排序。
考试分数
1. 导师的分数占总分的50%,其他教师的平均分数占总分的50%。
2. 考试评分的下限为80分,上限为95分,0—100仍是导师评分的权限。
关于缓考
学生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申请缓考,须经导师同意并向导师组递交书面申请书,在下学期开学2周内参加统一组织的缓考。
三、学年论文与实践报告
1. 一年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学年论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2. 每人论文宣讲时间5-8分钟。
3. 一年级艺术硕士研究生学年实践报告1000—2000字。
四、开题报告
1. 二年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研究生院指定的格式撰写开题报告。
2. 每年6月份导师组统一安排开题,须有3人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参与。
3. 二年级艺术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撰写5000字毕业艺术实践报告或论文。
五、音乐会
1. 艺术硕士研究生于第三学期的11月至12月组织综合音乐会,第四学期进行个人毕业音乐会,纯演奏时间不得少于50分钟,演奏作品内容与难度系数由导师把关。
2. 学术硕士研究生于第六学期举行个人毕业音乐会,纯演奏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演
奏作品内容与难度系数由导师把关。
3. 毕业音乐会须有3人以上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参与评分。
六、论文答辩
1. 学术硕士研究生须在导师的指导下,按研究生院指定的格式撰写毕业论文,30000
字以上。
2. 论文评阅人与答辩评委由导师组统一聘请。
3. 毕业论文答辩须有5人以上具备高级职称的教师参与评分。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钢琴学科硕士导师组
201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