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音乐学院第十七届团委学生会 面向2017级新生招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19点击:

         音乐学院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组织,长期以来坚持以“服务师生、促进交流”为宗旨,为本院学生提供了锻炼自己、发挥才能的广阔平台。
 

        为保障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建设和更新代表同学立场、维权同学权益的学生干部团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决定即日起开展十七届团委学生会面向2017级新生招新的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选对象及条件

1.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7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热爱祖国,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或党、团内任何纪律处分;

3.热爱学院,能够为学院发展和学生权益着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责任感、集体荣誉感、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热爱学生工作,工作作风严谨、能力突出,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指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二、招新评审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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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顾问:孙永祥  

 任:  吴文劼

副主任:李祥栋  胡伟伟  马思明  万红霞

秘书长:冯    望   张可欣

监票人:冯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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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组:吴文劼  李祥栋   胡伟伟  马思明  万红霞

               冯   望,张可欣,曹筱勤,倪晨昕廖欣怡成玄歌

三、招新实施流程

本次招新分为个人报名、组织面试、结果公示三个阶段,具体流程安排如下:

(一)个人报名

1、有意愿并符合候选条件的同学于17级公共群共享下载《音乐学院第十七届团委学生会干部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2873859138@qq.com华大音院

联系电话:13016405670冯望

2、报名参选的同学请务必于2017年928日中午12:00之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和个人A4版面个人简历材料(包括一份简历、100字左右简介、一张1寸免冠高清照)送至学院314团委办公室,交于收集箱内

(二)面试

面试环节包括集体型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个人陈述民意测评三个板块

1、集体型面试:竞选者分小组,限时5-6分钟,严格计时;该环节中根据所给命题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评审委员会对竞选者提问等;

2、个人陈述:竞选者个人陈述限时3-5分钟,严格计时;涵盖自我介绍、工作思路等,竞选形式自定,如竞选稿、PPT、电子书、视频皆可,个人陈述后将接受评审委员会代表的提问;

3、民意测评:根据竞选者的任职意向,以班级测评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群众基础的调查,调查结果将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

期间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及职务进行统筹、协调安排

(三)结果公示

综合面试情况,确定我院2017届团委学生会2017级学生干部的人选并进行公示。凡对招新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音院学生会纪检部:619375392反映;公示期满,团委学生会2017级学生干部名单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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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参选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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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