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4-09点击: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09〕9号)、《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0〕42号),结合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099号)、《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042号),结合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开展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凡符合《《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099号)、《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042号)文件规定的教师皆可申报。

2、遴选程序依照《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099号)、《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1042号)文件规定执行。

3、各院系拟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者,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学位点研究生指导小组审核同意,并由学位点所在院(系、所)签署意见。

4418,各院系将本单位申报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材料集中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过时不再受理。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⑴《华中师范大学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八份;《华中师范大学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三份

科研成果原件、科研经费证明材料各一份

⑶ 单位申报汇总表一份,并将电子版发至tianjun@mail.ccnu.edu.cn

联系人:田 联系电话:67861492

【音乐学院交表期限:415日前,将各项材料交到习老师处。】

附件: 附件下载

1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日程安排.doc

2新增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汇总表.xls

3《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实施办法》.doc

4 华中师范大学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